??近日,江安縣人民政府網站披露,江安縣陽光大地置業有限公司未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進行建設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被處以建設工程造價3.59%的罰款:549.8824萬元。
??公示顯示,四川省宜賓市江安縣陽光大地置業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至2020年12月在江安縣江安鎮燈桿山村中醫院東側進行陽光·御龍臺(B區)項目建設過程中,因未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進行建設的行為被重罰。
??據悉,江安縣陽光大地置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5月21日,注冊地位于四川省宜賓市江安縣江安鎮南屏大道東段東韻華府8幢一層1-108號,法定代表人為何江。該公司的最大股東為陽光大地置業集團有限公司。